师生比(teacher-student ratio),学校教师人数与培养学生人数的比例关系。
国家规定的班师比标准是:
1.城市小学的师生比是1:19;
2.县城小学的师生比是1:21;
3.农村小学的师生比是1:23。
另外中小学教育专项专项编制的核定,是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在册学生数按照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的比例,进行核定。
一般来说,每班师生的比例最好在1:20以下,否则教师难以兼顾到每个孩子的个性需要。如果超过1:20,那么老师的精力将被大幅分散,学生与老师的交流会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