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500多个规格药品降价
昨天,南京市物价局通报了今年以来价格惠民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市物价局进一步强化民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在减轻群众医药负担、落实教育收费优惠政策等十项重点惠民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减轻群众医药负担
7月1日起,南京开始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将过去到社区医院看病交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统一合并成一般诊疗费,每诊疗人次10元钱,享受医保(或新农合)的个人只需负担1元钱。对全市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等三类人群,则免收一般诊疗费中的个人支付部分。同时,我市今年已降低3批次164个品种500多个剂型规格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17%;率先在全省降低6批次共82个品种规格的中药饮片最高零售价格,降幅1.9%—72.7%。
落实教育收费优惠政策
出台了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政策,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住宿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收住宿费的优惠政策,免收对象包括: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出台交通减免优惠政策
长江隧道通行费对现有的公车20元/车次、私家车15元/车次,统一优惠至10元/车次。对南京籍7座以下(含7座)私家车,一次性购买从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城西片区快速路网改造工程实施期间)内一年及以上年票,由3600元/年优惠至2600元/年。出台公交优惠政策,对部分郊区公交有人售票线路实施刷卡8折优惠政策。在停车收费新政中,明确残疾人本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车,在本市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可享受免费停车2小时的优惠。
实施殡葬收费减免政策
对在本市各殡仪馆办理遗体处理、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费的人员,免收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七层及以下楼层遗体搬运、3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冷藏、普通标准遗体化妆、高档燃油炉遗体火化、民政部门指定的纪念堂3年骨灰寄存、一个价值200元的骨灰盒等殡葬基本服务费。
此外,市物价局今年还制订出台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优惠政策及租金管理实施意见》;推动39个游览参观点设置了免费开放时间;首创“微博比价”活动;免费调解价格纠纷2000多起;新建平价直销店121家;在全市大型超市等8个行业率先试点了“明码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