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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旅游出行陷阱警示

发布时间:2016-11-03 14:46:04

近年来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日趋成熟,然而新的旅游消费陷阱、旅行社“霸王条款”经常让人防不胜防。对于以下消费陷阱,游客们一定要警惕:

1.“AA制自助游”藏玄机陷阱:“全体成员AA制,只收取食宿成本价”,这是一些非旅行社的俱乐部在黄金周到来之前喊出的宣传口号.提醒:这种旅游方式的组织者是否涉嫌营利呢?参加此类方式旅行者请记住一条秘诀:主办方和组织者必须公示消费账簿。

2.“低价出境游”宰客不断陷阱:低价“新马泰7日游”,旅行社往往以诱人的团价吸引游客,却在途中擅自增加多个旅游景点,并强行加收上千元“自费项目费”。提醒:游客不能只认“低价出境游”的宣传,可在出境游格式合同的附表中特别标注“自己只认可的自费项目”。如果导游超范围强迫消费,游客一定要向消费项目索要有效票据,最好利用摄像机、照相机将过程拍摄下来,以便投诉举证。

3.非法组团抛出低价诱饵陷阱:“只需269元,并提前预付50元定金,就能享受3日游。”一些促销员登门揽客这样宣传。有关部门提醒,这大部分属于非法组团。提醒:低价诱惑加诈骗是非法组团的最大特点。杜绝非法组团有三条:不要轻信找上门的“推销员”;要求与组团方签订正式旅游合同;每一笔支出都必须索要发票。

4.路边中巴不可随便坐陷阱:自助游客往往会遭遇这样的旅游骗局:“黑导游”指着路边的一辆中巴告诉游客:“乘车到周围转一圈,省钱又方便。”他们隐瞒车辆资质拉游客上路,以“价廉物美”吸引客源。提醒:正规的旅游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硬件达到国家旅游车资质标准,驾驶人员要经过旅游资质培训,要出具由交通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签发的“旅游车经营许可证”等。

5.新奇菜名多是噱头陷阱:有些餐厅为了吸引顾客的眼球、激发食客的兴趣,在菜名上大做文章布下圈套。比如,“阳春白雪”其实只是“青椒炒土豆丝”,“翠柳啼红”则是“红椒炒油菜”……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提醒:不要看着新鲜的菜名就认为是当地特产,最好问一下服务员菜品的主料是什么。

6.食宿标准大幅“缩水”陷阱:与旅行社签订的合约里写明“可以享受四星级住宿标准和25元每餐(正餐)的标准”,但到了旅游目的地,游客却发现所谓四星级宾馆马桶漏水,半夜起来鼓捣马桶,结果还是臭气冲天。吃饭的时候,一般8个人一桌的标准,导游硬是让三桌人并成两桌,导致很多游客吃不饱。提醒:消费者在和旅行社签订合约时,最好明确吃、住、行、游、购、娱的标准,如果有缩水,消费者有权索赔。

7.交通工具“炮换鸟枪”陷阱:旅游合同签订游客回程时乘坐飞机,但导游却以“买不到飞机票”为由,安排游客乘坐一辆破中巴一路颠簸回程。提醒:擅自改变交通工具,导致消费者时间、金钱受损,旅行社除了应该退还换交通工具后的差价外,还应该赔偿消费者因时间误差造成的损失等。

8.行程表“语焉不详”陷阱:旅行社自定的行程表,一般存在以下两个问题:首先是行程安排模糊。行程表基本没有标明沿途吃住的酒店名称、就餐和入住时间、当地有哪些可以安排的自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等,这就给旅行社、地接导游留下了自由安排购物点、随意更改行程及服务标准的空子,从而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其次是行程安排不合理。早出晚归;坐车和购物时间长,实际游览时间短;各景点时间松紧不合理,著名景点安排时间太短等。

还有的行程表中安排的景点,真正的名胜并不多,如果消费者要求增加,就会作为自费项目加收费用,这就给地接导游、司机提供了赚取服务费、门票折扣的机会。提醒: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在参观景点、行程安排、食宿标准、购物次数等方面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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