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消息显示王思聪打人暂缓执行是真的,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警方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王思聪打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王思聪打人被拘提请复议 媒体证实##王某某打人后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解读#
经官方媒体证实,警方通报中的王某某便是王思聪。
但是,警方通报中透露“因王某某等提请行政复议,警方对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看了这个事件,网友最直接的反应“为什么不马上执行、为什么能暂缓执行、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等等,网友便对这个问题进行各种猜想或猜测。
关于拘留7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王思聪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公安机关的通报中已解释了原因,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没有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依法执行。
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王思聪不服行政处罚, 已申请行政复议,故公安机关暂缓执行。公安机关后续将根据复议结果再执行。对于行政复议,结果有可能维持,也有可能撤销。若是行政复议维持,那当事人还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鉴于《治安管理处罚》中已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一般来说,行政复议期限是两个月,行政诉讼则可能有一审、二审,甚至是发回重审一审、二审等,具体期限则不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