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伸冤56年老人汪康夫因病去世的消息让人唏嘘,汪康夫称自己“实际上只做了24年的人,其他时间都不是人”的话让人不禁感叹,那么汪康夫案为什么翻不了?汪康夫事件背后是谁?
故事还得从五十多年前说起。
1966年,当时只有24岁的乡村教师汪康夫,从莲花中学毕业,被安排到了距离老家吉安市永新县几十公里远的莲花县琴水小学,当小学五年级语文教师。没多久,这个热爱文学的小伙子就受到了同事和孩子们的欢迎,课讲得有趣好听。
但他心底,还是有一些隐隐的不安。“因为我家庭出身不好,对学生不敢骂,更不敢打。”
工作上的努力与低调,并不能让汪康夫躲过一场风暴。1966年5月的一天,当地社教工作队派来工作人员,从学校带走了汪康夫,他被告知,组织上已经接到了学生的举报,反映他多次强奸猥亵女学生。
24岁的汪康夫一下就懵了。当时,他已在学校工作了7年。
当晚10时,他被带到了公安局。
在被逮捕一周后,《关于汪康夫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等三份由学生具名画押的调查材料,摆在了他面前。莲花县人民法院在1966年10月,以强奸女学生两名,猥亵女学生十名的犯罪事实,对汪康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汪康夫表示不服,上诉至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同年年底,吉安地区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从此,汪康夫开始了在鄱阳湖成新农场的10年劳改生活。
在他刚刚被指控的时候,包括他所有朋友,亲戚都不相信他是这样一个人。但十年劳改出来,所有人看他的目光又都变了。
用他的话来说,是:
“在农村生活,大家都认识,信誉比什么都重要。我身败名裂了,出狱以后的生活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也不敢外出,也不敢和别人说话。”
每次下地,都是用一顶大草帽遮住脸,也不敢和村民们说话。
时隔五十年之后,2017年,老人讲起当年的经历依然老泪纵横。
当然,他是被冤枉的。
74岁时的汪康夫老人
事情是这样的。
1966年局势正紧张,就连小学也不例外,人整人,人斗人的事情经常发生。50年后,据当时签名画押,指控汪康夫强奸她的李莲欣回忆说:
那天,教师曹静安在放学后把她叫到一个房间里,让她写出汪康夫对她做了什么。
“当时不知道该写什么,汪老师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老师。我们班一整面墙,全是流动红旗。学习好,体育好,文艺也好。”
“可是不写就不让回家。”
“然后写的就是什么硬邦邦的东西,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是棍子吗,什么塞进了你的阴部。”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反正写了一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签了字,然后才被放走。”
“后来我才知道是我害了汪老师,但我又想,就算是害也是曹老师害的,就安慰自己过去了。”
很多当时的其它同学,时隔五十年说起这事的时候,基本也都是同样的说辞。其中尹福珍这样说:
当时贺恩莲老师找到我们。她说汪老师有什么问题,大家都讲出来。我说没有问题。她说‘汪强奸了你们’,我说没有,她说‘你们不告诉我们,你们就别想毕业’,就这样诬蔑我们,我们没有那种关系。然后,他们手里拿着一份材料,让我摁手印,不摁就不能走。我当时12岁,很紧张,就摁了,然后走了。我不知道这件事竟然会导致汪老师被抓。
汪老师是个正派人。如果说他强奸我们,当时可以带我们到医院去检查啊,没有。你可以看看,当时没有医院的体检报告证明他强奸过我们。所有的证据都是嘴上说的。材料都是他们提前写好的。
但当汪康夫拿着“被害人”的说辞,整理好材料,准备申诉给法院,让法院给他平反时,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被拒绝。
1980年的时候,虽然有疑点,但法院还是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了判决。
1987年的时候,申诉到吉安中院,法院驳回申诉,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并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不能作为证据。
2004年的时候,申诉到萍乡中院,法院回复:“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的管辖权。为此,本院已将你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处理。”
一直到2016年,在那些“被强奸”的女学生集体表示其实是弄错了,取证有问题的情况下,加上媒体,律师的多方助力下,事情才渐渐有了希望。
至少舆论站在他这一边了。
然而那段时间留下的混乱不止他这一桩,过了这么多年,在法律程序上为他平反有很多道坎要过。
在七十多岁时,他说给自己的棺材都准备好了,能在死前还自己一个清白已经足够了。话语里带着满满的无奈。
他从24岁到80岁,五十年最好的时光都必须顶着一顶强奸犯的帽子度过。末了,还需要去安慰当年那些“被强奸”的女学生。
汪康夫在安慰尹福珍
他年纪大了,经常生病,身体稍好一点,汪康夫就再次争取平反,26次向最高检申请召开听证会。但最后还是没能得到一个平反的结果。
而现在他去世了,就算等到了清白,那还有意义吗?
也许只有网友记得他的持续发声。
然而网友们如今也只能在他的账号里留言:
“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