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烟台市将从2016年3月1日起提高11种医用一次性材料的最高限价(具体见表格)。
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情况下,经医保专家多次论证,此次调整的医用一次性材料主要为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价格相对较高、患者负担较重、社会反映强烈的高值医用耗材,包括体内植入支架类和人工植入体类。如主动脉覆膜支架,原最高限价为2万元,自付20%,纳入统筹按比例报销的费用最高为1.6万元.
调整后,最高限价为10万元,自付比例仍为20%,纳入统筹按比例报销的费用最高为8万元,是原来的5倍;胸主动脉覆膜支架的最高限价也从原来2万元调整到8万元,自付比例保持不变。值得注意的是,体内植入除颤器原自付比例为100%,统筹基金不予报销,调整后,自付比例为20%,最高限价为10万元,纳入统筹按比例报销的费用最高达8万元。据悉,此次调整后,每年可为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负担约900万元。
市社保中心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和经济承受能力,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为参保人员选择价格合理、能够保障基本医疗的医用一次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