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丹红律师为劳荣枝辩护怎么样 吴丹红为什么要为劳荣枝辩护?据消息显示,劳荣枝案因在二审中增加了吴丹红律师作为辩护人而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之一。但是,可以预见的是,二审判决将维持原判,因为劳荣枝的表现和他的辩护思想的“炫耀”性质使其不可能改变判决。在现代科技的支持下,律师错误的辩护策略必然导致难以满足委托人的期望。律师不仅要说服法官,还要说服舆论中的许多其他法官。然而,劳荣枝二审中的表现和辩护律师提供的“品格证据”让案件出乎意料。仅仅用一种专业的方式来表达你的感受可能并不准确。当然,本文主要想谈谈律师的辩护权问题。很多价值观简单的网友开始攻击吴丹红的律师,甚至有人提出,所有为“人渣”辩护的律师都不是好人,都是“讼棍”。各种难听的话,泛滥成灾。律师应该代理犯罪嫌疑人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看看各种法律的规定,从法律之母宪法开始。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应当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三十三条除了锻炼自己辩护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后卫,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交的材料和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不太严重或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上述法律,律师的辩护权来源于法律规定,结合案件或现实案例,法律赋予律师的辩护权。细节不多,只想让大家明白,即使律师为十恶不赦的罪犯辩护,也是法律的使命,辩护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